广朝财发〔2024〕17号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朝天区税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粮管理公司区级名单的通知
粮食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关于印发<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财税〔2022〕9号),现将我区2023年度承担区级储备粮管理公司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承担区级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朝天区税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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