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四川嘉陵江源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水磨沟省级自然 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四川嘉陵江源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水磨沟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广朝府通字〔2025〕2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朝天区范围内四川嘉陵江源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水磨沟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四川嘉陵江源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水磨沟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地,均位于广元市朝天区。将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范围界线优化整合后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羊木镇、沙河镇、中子镇、水磨沟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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