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东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992.09—1996.06 江苏省畜牧兽医药学校药物生产与检测专业毕业
1996.06—1997.05 待业
1997.05—2004.03 1997.05—2004.03 朝天区中子镇政府干部,历任镇团委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
2004.03—2006.10 区文体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2002.09—2004.06在西昌学院法律专业专科脱产习;2004.12在四川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考毕业)
2006.10—2007.09 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2007.09—2009.01 区旅游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09.01—2012.02 区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2012.02—2013.07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3.07—2014.11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明确为正科级
2014.12—2016.06 陈家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2016.06—2019.12 陈家乡党委书记
2019.12— 李家镇党委书记
王长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审计、金融工作。分管财政所;对口联系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审计局(审计委员会)、区金融局、区税务局。
1993.09—1996.07 广元财经学校会计统计专业读书
1996.07—1996.12 待分配
1996.12—2002.11 朝天区柏杨乡政府干部,先后任团委书记、计生办、党政负责人
2002.11—2007.12 朝天区沙河镇政府干部,先后任产业办、计生办、党政办负责人(期间:2006.02-2008.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2007.12—2011.02 朝天区沙河镇武装部部长、政府副镇长、党委委员
2011.02—2011.07 朝天镇党委副书记
2011.07—2016.04 朝天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6.04—2016.08 李家乡党委副书记
2016.08—2019.12 李家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2019.12— 李家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向 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日常事务督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重点社会治理推进办、重点农业农村工作推进办、重点基础设施推进办、重点工作督导办;对口联系区人大。
1996.09—2000.07 川北教育学院金融专业读书
2000.10—2008.03 李家乡人民政府工作(期间:2000.10至2004.11任乡统计员2004.11至2008.03任财政所会计)
2008.03—2011.02 李家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人武部长
2011.02—2012.08 汪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2.08—2016.08 李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6.08—2019.12 临溪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2019.12- 李家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 彬 镇党委副书记:主管党的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统筹);负责党建、组织、政协、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和考核、党员发展、人事人才、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便民服务中心;对口联系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委编办;联系永乐村、协议村。
2005.09—2008.06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文秘专业读书
2008.06—2008.10 待业
2008.10—2011.01 朝天区利州区工农镇小岩村村主任助理
2011.01—2013.01 利州区工农镇小岩村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助理(其间:2011.12在四川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本科自考毕业)
2013.01一2013.08 利州区工农镇小岩村党支部副书记
2013.08—2013.09 李家乡党员委员
2013.09—2016.06 李家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副乡长(公选)
2016.06—2018.12 李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8.12—2020.01 李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2020.01— 李家镇党委副书记
苗晓辉 镇党委副书记:主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统筹);负责农业项目建设(新村园区)、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粮食、气象、农业保险、信息公开、保密机要、档案、史志、外事、会务、接待、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口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易兴村、流水村。
2004.09—2007.07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专业学习
2007.07—2009.10 合能集团(外资)职员
2009.10—2010.11 成都首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职员(期间:2007.09—2010.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10.11—2011.11 青川县姚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2011.11—2012.05 青川县姚渡镇农业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2012.05—2015.10 广元市朝天区商贸服务中心九级职员(其间:2014.06—2014.07参加朝天区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
2015.10—2015.12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管理局党组成员
2015.12—2018.07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07—2018.12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8.12—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汪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党委副书记
吴晓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目标绩效、督查督办、深化改革、财务项目监管、行政审批、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口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办、区目标绩效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巡察办;联系永龙村、青林村。
2006.09-2010.06 四川农业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就读
2010.06-2011.08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任业务员
2011.08-2012.05 在家待业
2012.05-2016.08 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干部
2016.08-2020.01 李家乡党委组织委员、人武部部长、乡政府副乡长
2020.01- 李家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建荣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主管人民武装;负责军人事务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林业、水利、畜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苗晓辉同志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口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联系水观村、卫星村。
2005.09—2009.06 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专业学习
2009.06—2009.09 待业
2009.10—2013.12 广元市朝天区沙河镇桃园村村主任助理(大学生村官)
2013.12—2016.08 沙河镇唐家村支部书记
2016.08—2020.01 李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20.01— 李家镇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王圆圆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委员:主管宣传、社会事业;负责共青团、意识形态、新闻出版、互联网信息、党务政务信息、精神文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妇联、红十字、体协、科协、作协、文联等工作,协助镇党委副书记李彬同志做好党建、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对口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科局、区卫健局、区文旅体局、区工会、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科协、区文联、区作协;联系黄泥村。
2005.09—2009.07 江西省赣南师范学院对外汉语专业读书
2009.07—2009.10 在家待业
2009.10—2011.05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高坡村村主任助理
2011.05—2015.03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出纳
2015.03—2015.10 曾家镇人民政府残联负责人、民政所所长
2015.10—2020.01 李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20.01- 李家镇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委员
胡 勇 镇党委委员、统战政法委员:主管政法、人社;负责统战、综治、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防邪、依法治理(普法)、依法行政、民族宗教、国安、禁毒、人社(养老保险,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医保(新农合)、民政(残联、老龄、村务公开)、意外保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工作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口联系区委统战部、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医疗保障局、区委国家安全办;联系:蒋家村、张家坝村。
2004.09—2007.07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法学专业专科学习
2007.07—2008.10 待业
2008.10—2011.09 北川县小坝乡大学生村官(期间:2010.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毕业)
2011.09—2012.0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职员
2012.05—2013.05 广元市朝天区法律援助中心科员(试用期)
2013.05—2017.11 广元市朝天区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2017.11—2019.06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员
2019.06—2020.01 汪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2020.01- 李家镇镇党委委员、统战政法委员
冯 晶 副镇长:主管公交事业;负责交通(公路养护)、场镇管理(市政建设、绿化、亮化、环境卫生)、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管理)、工业、发展改革(以工代赈、粮食和物资储备、固投)、民营经济、投资促进、经济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统计、自然资源(村镇建设规划、农房审批)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对口联系区交通运输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供销联社、区工商局;联系新建村、王家垭村。
2011.04-2012.0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商务专员
2012.09-2015.04 四川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办公室主任
2015.10-2017.08 巴中市南江县凤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安办主任、维稳办副主任、龙江村支部书记(下派)
2017.08-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主任
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刘柏宏 副镇长:主管扶贫开发、应急管理;负责对口帮扶、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安全、运管、路政、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和工商)、电力通迅、供销等工作,协助金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扶贫办、村建办、应急办;对口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委)、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电业局、中国移动(电信、联通)朝天分公司;联系民主村。
2011.09—2015.06 四川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习
2015.06—2015.09 待业
2015.09—2016.09 广元市朝天区宣河乡政府公务员(试用期)
2016.09—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宣河镇政府公务员
2020.01—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及其职能职责
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为8个。
1、重点办:重点农业农村工作推进、重点工作督导、重点基础设施推进、重点社会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工作推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目标绩效、督査督办、档案史志、保密机要等日常事务;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具体负责干部管理监督、党员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相关工作,以及工会、青年、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室、交通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民政、残疾人事业、行政审批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文旅经济、商贸物流、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系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全面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等工作;具体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财政所。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能职责
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为4个。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医疗保障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退役军人、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类政务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利站)负责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等各类涉农服务工作;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畜牧兽医、林业、水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负责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的治理、维护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