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机构及人员配备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 任:权广先(兼任纪委委员)
成 员:雷杰钞、何思雨
职 责:承担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目标绩效、督查督办、档案史志、保密机要、机关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区外事和公共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团区委。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刘洧君(兼任纪委副书记)
成 员:冉秀芳、昝得蓉
职 责: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党管武装、机构编制、人事人才、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党校、区融媒体中心、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主 任:胡玉萍
成 员:孙继洪、王渊
职 责: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 任:陈 燕
成 员:何爱琴(兼任妇联主席)
职
责:陈燕负责民政、残疾人事业、妇联、红十字会工作,刘皓月协助;何爱琴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教育和科技、广播电视、商贸物流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红十字会区、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体育发展中心、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
5.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 任:刘泽阳
成 员:母 凯、罗钰坤、刘皓月(兼任团委书记)、
职 责:负责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固定资产投资)、投资促进(经济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工商联、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工作;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建设实施、验收结算等系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发展和改革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区重点建设项目协调事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区国投公司、区供销联社。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
主 任:赵顺义
成 员:陈术蓉、陈玮
职 责:负责社会治理、依法治区、综治、信访、维稳、禁毒、国安、人民调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委政法委、区委群工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7.财政所
所 长:郭洪江
成 员:饶文瑞、雷玲、李静(兼任工会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金融保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总工会、区金融中心、各保险公司。
8.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刘文兴(兼任纪委委员)
成 员: 刘汉贵
职 责: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应急管理局、区防震减灾中心、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
9.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 任:孙小明(兼任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永斌、鄢继蓉
职 责: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规划分局。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医疗保障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人:熊玉娟
成 员:李政(兼任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马灵(兼任武装干事)、李蓉、赵梦娇、郑倩
职 责: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类政务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行政审批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防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畜牧兽医站、统计站)
负责人:杨文鑫
成 员:孙占锐、李贵鑫、景文军、王加祥、李德平、冯俪月、石银亭、雷翔元
职 责:负责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等各类涉农服务工作;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畜牧兽医、林业、水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统计工作;承担农业政策性保险、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等涉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中心。
3.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负责人:姜代洪
成 员:杨 睿
职 责: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工作;负责交通、电力、通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等工作;其他事务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共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扶贫开发局、区以工代赈办、区交通运输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联。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同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共用。
5.市政综合服务中心(环卫办公室)
负责人:张文群
成 员:胡晓明
职 责:负责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的治理、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